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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鲁门·卡波特的《冷血》(InColdBlood),读过总有十几年了。最近的一个译本,为译林出版社所出,不过却将书名改作《凶杀》,不知缘何要这么改,其实直译就很好。因为书中两个罪犯令人震惊之处,不在于他们杀人,而在于他们做此残忍之举以及之后的心态。 书中有一细节,写两凶犯之一的迪克,数小时后回到自己家中,“吻过母亲,回答着父亲的问话”,然后“狼吞虎咽地吃着星期日午餐”,任何人都不曾觉出他有何异样;吃饱喝足,又同家人一道看电视上的篮球赛,不多时即“鼾声大作”。在干下大肆杀戮、几令一个美满家庭灭门的暴行后,竟能如此若无其事,非“冷血”二字不足以形容!
此案发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末的美国,当时举国震骇。除去案犯手段之狠辣,更因整个事件的情节格外有一番匪夷所思、令人发指的意味。被害人克拉特先生,一生勤劳、正派,虔信宗教,友爱宽厚,与人为善,在乡闾深受敬重———孰料,这样一个人,却仅仅因为服刑犯人之间的一个误传,便屡遭横祸,连同妻子和一双儿女死于非命。该案极为轰动的另一原因,还在于案发地堪萨斯州一直以来都以民风淳朴著称,当地居民务农为主,本分生存,安于劳作,颇具抱残守缺之古风,而其境内治安一向良好,几近夜不闭户,绝非纽约、芝加哥之类大都市可比。此案一出,即为堪州迄今所无的最大命案,所有美国人不得不思考这样的问题:平静如堪萨斯州,尚且发生如此恶性的案例,偌大美国哪里还有一处安全之地?
《冷血》之奇,奇在它既是小说,又不是小说;如同所有小说一样,《冷血》有着完整的情节、足够的戏剧性以及鲜活深入的性格刻画,但区别于既往的已知的小说概念,它几乎不凭藉虚构,纯粹是在新闻事实和采访基础上写成。卡波特亲自为这全新的文体命名,称“非虚构小说”(non-fictionnovel)。仅由一部作品,即开创全新的文体,大约也是文学史上前所未有的事。且事实验明,这既非卡波特一厢情愿的任意杜撰,亦无非昙花一现的偶然时髦。自开山之作《冷血》以来,“非虚构小说”———有时也叫“纪实小说”,或“新新闻体文学”———牢牢在文学中占据一席之地,无论北美、欧洲,还是东方的日本、中国,都涌现了大量创作。不惟文学,影视创作亦深受影响,从《辛德勒名单》等作品里都可见其踪影。
克拉特先生一家祸从天降的遭遇,想必极大地刺激了卡波特,以至于他觉得写作方式上不有所突破,就根本无法将此事的力度和所蕴涵的生活真实螩橥于字面。一般新闻描述,虽然直接,但情感冲击力和对事件、人物的深度开掘,极为乏弱,若要收取爆破灵魂之效,非小说则不能。然而小说也有小说的局限性,虽说小说自诞生以来,一向以神鬼莫及的虚构力为其傲然于世的伟大品质,但在时间空间日益压缩、各种突发事件充斥于社会生活并被发达的资讯手段随时散播到每个角落的现代,纯虚构的传统小说实难满足人对现实的感受和认知,在场感或曰现场感的缺乏,令小说的吸引力和阅读快感大打折扣。像克拉特一家被害案这样的题材,仅仅付诸新闻报道,无疑是一种浪费,诸多社会内涵不能触及;但如照小说传统方式叙述,又势必流失掉对生活的直击性和由此而来的特殊的震撼力。所以客观上,现代生活的特性决定了迟早会有“非虚构小说”这新的叙事样式出现。
话虽如此,我们究竟也要看到,这文体连同它的创造者卡波特其人,确系地道的美国产物。论报业传媒之发达,再无别国能与美国相埒,“小说”而又“非虚构”,此种念头恐怕只能首先由美国人想出。美国极少有我们那意义上的“纯文学”作家,早自马克·吐温、欧·亨利、德莱塞以及海明威、菲茨杰拉德的时代起,大多数美国作家即由报纸记者起家,在生活现场第一线摸爬滚打。所以,尽管“非虚构小说”五十年代末才提出,美国作家的新闻意识却源远流长。此外,美国人不拘格套、异想天开的敢为性情,也很适合去做这种事情。卡波特正是这样一个人,5岁能文,然从不是好学生,12岁作文比赛获奖,17岁却从高中辍学,在社会上闯荡。读《冷血》,我们不免叹服于作者在原始材料的搜集与考证上,那样一丝不苟,想象他理该是个作风严谨的人,其实在生活中他全非此类,倒颇为放浪,酗酒、吸毒、同性恋无所不为,以致早早谢世,年仅五十有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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