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式包办订婚,新式文明婚礼
胡适早在13岁时由母亲做主与40里外江村的江冬秀订了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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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赴美国留学后常与江冬秀通信,却从未见过面。胡适回国在北京大学工作以后不久,便按照约定回老家迎娶。在准备动身之前,决定先汇去200圆,12月13日回家时随身再带400圆。这就足够开销了。
胡适和江冬秀在1917年12月30日结婚。那天正好是旧历十一月十七日,胡适的27岁生日。他们在乡间举行了新式的文明婚礼。胡适写了《新婚杂诗》五首,发表于《新青年》四卷4号。
胡适没有度完蜜月,于1918年1月下旬独自回北京继续教学。他十分敬业。蔡元培回忆:“自陈独秀君来任学长,胡适之、刘半农、周豫才(鲁迅)、周启明诸君来任教员,而文学革命、思想自由的风气,遂大流行。”北京大学形成了新文化人群体,教师在经济上都很宽裕。
胡适在北京赁屋定居
回到北京,胡适不断地写信给母亲和妻子,报告日常起居;他也常常接到江冬秀写来的信。1918年3月6日,胡适致母亲的信中写到:
昨日已由银行汇寄现洋六十圆,由芜湖转寄家中。明知此数不够用,且先寄此数,至下月再寄六十圆。(此时票价五八折,连汇费在内,六十圆合票洋一百零五圆)。
当时银圆升值,而中国银行发行的“钞票”贬值。胡适每月的薪水以现大洋支取,1银圆可以兑换钞票1元8角左右,银圆更值钱了。无形中胡适的收入又增加了。3月8日致母亲信中说:昨日商务印书馆有送来第二次稿费现洋四十五圆,正好应用,这时候的四十五圆,真抵得八十圆的票子。明天晚上,我在会馆请北京的同乡吃喜酒,大约两桌人。
3月11日,胡适写信给母亲,谈起准备在北京租赁一所较大的四合院:
……今天下课后,出去寻房屋,寻了两处,一处约有十七间,价钱太贵了,房子又太旧了,故不曾和他还价。一处有房十间,都还新,似乎还合用。我问他价钱,他开口要了二十五圆一月,大约廿一、二圆可以租下。明天再去问问看。若让至二十圆,我便租了。现住的房子太坏了,太不紧密了,所以要搬家。
3月13日、27日,他在写给江冬秀的信中说明,在靠近北京大学红楼的地方,已看完了一所房子,地方离学校很近(与江朝宗住宅相隔一巷)。已付了定钱,预备搬进去住。房租每月20银圆(合今人民币约800元),确实很便宜、很划算。
胡适租赁的新居在钟鼓寺14号,是个典型的四合院,共有17间房屋,一进门是9间正房,两侧为厢房,旁边有耳房。正房是寝室和书房,两厢为客房及会客室。五间偏房作厨房及佣人住处。厨房比较小,庭院也不算宽大,有几棵小树,几盆夹竹桃。那时,胡适任教不久,又是新婚刚过,尚无多少积蓄,因而租赁了这座普通的四合院。
胡适原想把老母亲和新婚妻子接到北京来共同居住。“大家庭团聚、世代同堂”乃是中国传统文人的美梦,从鲁迅、胡适到张恨水都曾经做过这样的美梦。但胡适的老母年老多病,不肯北上,只有妻子一人来京。为照顾婆婆的病,江冬秀到6月上旬才出行。这时,胡适按月寄30圆赡养老母,有时寄的多些,或托人带些药品、食品之类,以尽孝心。
如胡适通信所述,他在北京常有一些大笔开支。比如结婚后,他曾邀请住在会馆中的安徽同乡们吃喜酒。6月5日,他又宴请北京大学同仁送贺礼的朋友们,一笔就花去60银圆(合今人民币2400元)。1918年冬天,老母亲病故,胡适和夫人又回安徽老家奔丧。这时江冬秀已有了身孕,1919年3月,长子胡祖望便出生了。
胡适成了文化名流,他很勤奋,讲课之余发表文章、出版著述逐年增多。稿酬源源不断,他的经济状况更阔绰了。不过,他本人的生活还是简朴的。
商务印书馆慕名而来,希望胡适到馆服务(或兼职)。商务监理张元济的日记1919年4月8日载:“托伯恒转托陈筱庄约胡适之,月薪300圆。”胡适婉言谢绝商务印书馆的好意,表示要继续为北京大学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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